月嫂服务有了新国标
国家标准委7月5日批准发布《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两项国家标准,对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和月嫂服务机构划分进行了规范与界定,新国标将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护理服务质量标准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一、二、三、四、五星级和金牌级共六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金牌级为最高等级。以金牌母婴生活护理员为例:要在从事过五星级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基础上经过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具备48个月以上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作经历,至少累计48个月客户满意无投诉,可以对产妇进行心理疏导,指导产妇做形体恢复操,熟悉产后常见病的症状及预防,可以根据新生儿和婴儿生长发育的特点,对新生儿和婴儿进行生活照料及生活保健,引导并对新生儿和婴儿进行五项行为训练……无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需具备72个月以上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作经历,累计72个月客户满意无投诉。
我市家服协会统一月嫂价格
协会会员单位月嫂价格调至9800元
协会五家“月嫂”单位已采用统一合同
市民消费前可要求工作人员出示三证
克拉玛依日报讯(记者 聂梦婷)从上月起,我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母婴护理类会员单位全部统一对外合同及月嫂服务价格。消费者在享受母婴护理服务时可要求协会内服务单位及人员出示上岗证书、由家服行业协会统一印发的合同,并支付每月9800元的统一费用。
该协会孙长介绍,之所以施行这一措施,是为了规范月嫂服务市场,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一直以来,行业人员素质较低、价格不透明、市场竞争混乱等都是月嫂市场的主要问题。”孙金花表示,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协会从母婴服务行业会员单位入手,联合我市同舟职业培训学校,对会员单位服务人员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的学员将获颁上岗证书。目前,在行业五家母婴护理单位中,已有两家单位达到了100%持证上岗。
这意味着,消费者在聘请会员单位月嫂时,有了明显的考核标准。
“我们建议消费者在进行母婴护理类消费时,主动要求会员单位出示服务人员的三证(健康证、身份证、上岗证),要求会员单位出示由家服协会统一编制的证书,以保证所享受的服务质量。”孙金花说,由于协会并不具备执法权利,她更期待能通过这一举措,提升消费者对服务行业的要求,促进月嫂市场的自行净化。
同时她表示,9800元的统一价格也是根据协会各单位的平均水准制定。“一方面,统一价格能够避免月嫂天价,另一方面,也是督促服务不到位的会员单位尽快提升服务水平,达到这一价格所要求的标准,从而不被消费者和市场淘汰。”